2009年2月15日

馬華文學:離走遊散或扎根本土?

張錦忠先生的論文〈我要回家:後離散在台馬華文學〉中有幾點是筆者覺得疑惑和質疑的部分。張氏在論文中提到:(一)離散華人的後裔即使不再離散,也還是離散華人;(二)再離散是離散之後的離散,故也是“後離散”現象。

張錦忠使用離散華人和再離散來形容馬來西亞的華裔公民。如果以國家為對照,離散的概念可被描述為多種,例如:“離散意識”(diasporic consciousness)、“多義性”(multivocality)、“去疆域化”(deterritorialization)。這些概念都關係到離散族群的多元歸屬,或毫無歸屬感的面向。如果以國家鄉土歸屬感為依歸,對國家土地還有深刻情感和沒有漂泊離鄉的自覺性的話,已經落地生根了的華裔馬來西亞人,又怎麼還算是張氏筆下的“離散華人”呢?

“再離散”的概念,針對的是離散後再次離開的“再離散者”,從當年中國南下的初代華僑,到經歷幾代繁衍而在大馬本土“土生土長的華人/華裔馬來西亞人”,族群系譜都已斷然形成,祖輩的“過去的華僑歷史”身分未必就構成“現在真正的我們”。我們不可能一輩子都在討論某一種經驗或者身分問題,它可以是非斷裂性的,也可以是斷裂性的。而文化或身分可屬於存在的過去,也可屬於當下所變化的:它可以屬於過去亦可同樣擁有未來。在馬來西亞,華族的根都已落實,樹苗都已長成,樹葉都落葉歸根,爾後再成長和再生根,在這樣循環體系的情況下,試問根生蒂固的華馬人何來的“再離散”?

(三)臺灣政府政策裏的“僑生”身分,對他們來說,就是一種類別稱謂而已。但這個僑教政策造就了臺灣成為一九五○年代末以來離散華人子女的進修管道,或英美加澳等英語國家外的另一選擇,甚至是獨中華文教育的延續。對於當年美國鼓吹臺灣國民政府實行的僑生政策,使得臺灣人將海外華人都歸于“華僑”/“僑生”對待,乃是美國當年阻止海外華人歸向中國大陸的“手段”,所以臺灣只是這個手段中的棋子。

關於美國、中國大陸、臺灣三者的政治課題,這裡不再贅述。筆者針對的是:張錦忠論文的離散只是針對獨中生為探討,對於獨中畢業生以外籍學生/國際學生入學的情況,並沒有一個完整的對比研究。只是單方的以獨中生為例子探討,如何界定所有的馬來西亞民族(包括華裔、印裔等後來的移民者)都是離散?還是只是張錦忠一人“一廂情願”的離散而已呢(雖然張氏本身是國中畢業生)?

張錦忠論文主要論點是以離散他鄉的論述來闡釋在台馬華文學,而離散之後的馬華文學變成了他論述中的“後離散”在台馬華文學(或離散之後的再離散)與抵抗種族政治的原鄉書寫。

在一九九○年以前,“離散”一詞在學術界乏人問津,主要多見於漂泊離散、流亡難民被迫放逐,或與寫在家國之外的論述有關。現今討論離散,還可以涉及到散居在世界各地的留學生、工作者及觀光旅行的人士。以文學為主要切入點的話,全球知識分子的不斷遷移,涉及地域空間移動的文化闡釋,無論是中國大陸、臺灣、香港的文學,還是東南亞、歐美的移民、流亡者、留學生等創作文本,都可以從離散的角度加以探討。研究文學的學者,尤其中文系學科,以往關注的僅僅是中國古典文學、近現代文學。但要探討世界華文文學(sinophone,華語語系文學)這個新興的文學研究領域,還算是新的研究空間。由於這類文學以往都不大被看重,只可以說是屬於中國文學系暨研究所道統中國文學經典研究以外的邊緣學科,比如東南亞的新加坡華文文學,還有馬華文學就是最好的例子。這些年由於學者鼓吹,加上臺灣本土論述興起,還有馬華作家在臺獲得文學獎等因素,才讓原本默默無名的馬華文學在臺灣興起一股浪潮。

其實,文學研究結合離散的理論探討,中外學者多有涉及,只是在探討的時候,離散這個理論的思考是否能夠真正完整的詮釋與解讀文本,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因為若要借用離散的理論,就不得不涉及到越界跨國的解讀,而且,文學的探討空間必須從漢文化圈跨越到多元文化中心,甚至是後殖民主義議題下的文化再現,以及其後現代論述的敘事掌握,才能把文本中的文化問題得以展開新視野,加以重新思考與定位。舉個例子:當我們討論華文文學的離散課題時,是否所有的海外華裔文學或華文文學都是離散?我們該如何從離散的視角重新認識華文文學的多元化(例如涉及到的不同族群、民俗、文化、歷史、土地、生活經驗等關係),以及其雙向標準的研究視角(包括中國文學的傳承,還有各區域的本土論述及文化再造的意識)?

以馬華文學為例:華文文學是否全部屬於離散的文學產物,或是可以具有不同的詮釋空間,包括:旅台馬華文學(旅居在臺灣的華裔馬來西亞公民)VS在地馬華文學(非旅台或短暫留學的華裔馬來西亞公民)?

大馬政府只認可馬來文學屬於國家文學,而馬華文學和馬印文學則屬於非國家文學範疇底下的文學產物,這也許是因為相關單位仍以為,馬華文學和馬印文學的書寫文本是針對中國或印度的原鄉想像為創作。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所以這些年,經過本土學者的努力發掘和翻譯貢獻,馬來西亞政府已經在文學版圖中出現了認可馬華文學的跡象,而開始出現馬來文的馬華文學翻譯,也就是SASTERA MAHUA(馬華文學),這是馬華文學走入國家文學的第一步跨越。

而旅台的馬華文學文本(尤其是當年赴台留學的僑生創作)與本土馬華文學文本比較,更切合借用離散的理論來討論(尤其涉及到的是自我主體式的漂泊離散經驗)。因為旅台馬華作家是因為相關種種因素而自願或被迫放逐自我,離開馬來西亞的國土到外地生活,最后才出現了所謂的“邊緣文學”、“僑民文學”或“移民文學”。但誰能說馬華文學都必然屬於離散文學?真正的馬華文學的根源仍舊在本土的馬來西亞作家手中,而非旅居在臺灣的馬華作家,所以文學的話語權不能被所謂的旅台分子所剝奪,正如研究世界華文/華人文學或東南亞華文/華人文學的研究學者,其視野不能只一味關注到旅台作家的文學作品,相反的,真正代表馬華文學的作品,話語權仍舊在本土華裔馬來西亞人身上。這是許多研究世界華文文學學者所忽略的重大問題,似乎鎂光燈一直照耀在旅台馬華作家身上,但如果要全面研究道地的馬華文學,應該也把視角拉回馬來西亞本土作家身上,而並非只是一味強調旅台的馬華作家文本而已。

因此:馬華文學,扎根本土,何來離散?

(原刊於星洲日報/文藝春秋‧吳詩興‧20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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