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8日

海鸥年度文学奖(总奖金三万令吉哦)

鼓励本国文学工作者积极创作,发表优质文学作品,以倡导马华文学风气,暨提升整体文化素养,传承文化薪火。

主办单位:马来西亚华文作家协会。
查询电话:012-6597590。或到以下网址:海鸥年度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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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年度文学奖简章:

1. 宗旨:鼓励本国文学工作者积极创作,发表优质文学作品,以倡导马华文学风气,暨提升整体文化素养,传承文化薪火。

2.主办单位:马来西亚华文作家协会。

3.赞助单位:海鸥集团。

4.征文种类:短篇小说组、散文组、新诗组。

5.参赛要求:

参赛者须于2008年1月份至2008年12月份,在本国的报章文艺版或是文学刊物(不包括在网站发表的作品)发表过至少2篇短篇小说、3篇散文或是3首新诗(得奖作品不能计算在内),另外再交上一篇未曾发表的作品。
已发表的作品请寄来刊登有关作品的版面复印本4份,注明作品字数或是行数、有关报刊的名称和刊登日期,并把作者名字删去。*参赛者所发表的作品数量如果超出上述要求,请作者自行挑选出2篇短篇小说、3篇散文或是3首新诗寄来。
未发表的参赛作品须交来4份, 以电脑打字并列印在A4纸张上,并注明字数或是行数。
同一作者不得投寄超过一组的参赛作品。
6.已发表和未发表作品的字数或行数上限(包括标点符号)为短篇小说6000字或以内、散文4000字或以内、 新诗50行或以内。

7.收作日期:即日起至2009年1月20日截止。

8.奖项与奖额:各组设特优奖(1名)— “海鸥” 文学奖杯一座,现金奖6000令吉;优秀奖(2名)-- 小型“海鸥” 文学奖杯一座,现金2000令吉。

9.评选: 所有应征作品分初审、复审和决审三个阶段评选,由主办单位遴选委员评审。评审团的决定为最后的决定,赛后谢绝任何的上诉。

10.得奖名单和颁奖日期:将另行公布。

11.注意事项:

凡马来西亚公民皆可参加;未发表项的参赛作品必须未曾在国内外各类媒介 (包括各种平面媒体以及各种电子出版形式)公开刊布出版。
本文学奖征文一概不退稿,参赛者请自留底稿。
参赛作品上勿填写个人资料。请另用一张稿纸填写真实姓名、笔名、地址、联络电话及简介,并附上近照二张。资料不全者视为不符合规定,主办单位有权当弃权处理。
来稿请在信封上分别注明“短篇小说奖”、“散文奖”、“新诗奖”字样,请一律以挂号邮寄至: c/o mccs ,Miss Wong15th Floor, Wisma MCA,163, 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参赛作品如字数、行数超出规定;参赛要求和参赛者资格不符规定;字迹不清楚或交上手写稿者,将不予评审。
严禁抄袭或一稿两投,如经发现,当予公布并追回獎金。得奖作品经发现资格不符、冒名顶替、或抄袭触犯任何著作权,一律取消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座,其损害第三人之权利部份, 则由作者自行负责。
为配合颁奖及推广活动,得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全权以任何形式出版、 保存及转载,不另付稿酬。
查询电话:012-6597590。或到以下网址:http://www.worldchinesewriters.com/
12. 本简章如有不尽善之处,主办单位得以随时修订并再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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